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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设立2024-2025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
来源: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  发布时间: 2024年09月03日

  各部门、各单位:

  根据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和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为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管理,科学规范岗位设置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启动2024-2025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申请工作。

  一、岗位设置

  (一)校内的勤工助学固定岗。固定岗位是指工作职责相对固定、业务相对稳定,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间达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的岗位。

  (二)学生勤工助学主要从事用人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,不得承担主体性工作。

  ()凡直接涉及学生成绩、资金等学生切身利益的岗位,不得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。

  二、岗位要求

  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
  (一)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;

  (二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上一学期没有受过纪律处分;

  (三)学习努力,有一定课余时间,上一学期考试中不及格科目不能超过两科(含两科),能完成勤工助学工作任务;

  (四)在平时生活中能勤俭节约,无铺张浪费行为;

  ()经过岗前培训,并能胜任岗位工作。

  三、设岗流程

  (一)各部门、各单位从学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,坚持按需和合理设置的原则,提出设岗申请,于96日前报送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-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》至学生工作部(处),电子版发送至xgczzk@hntou.edu.cn。无实际需要的岗位一律不设,同时应充分考虑适应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。

  (二)学生工作部(处)根据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要求,同时结合学生资助资金预算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,提出2024-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建议,报领导研究审定,确定各部门、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数。

  (三)用人单位根据审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数,认真组织和开展本单位2024-2025学年勤工助学工作,做好学生岗前培训、入职手续办理、考勤管理报送等工作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请各部门、各单位科学、合理提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需求,按时报送《岗位申请表》。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设岗。

  附件: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校学生工作处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202493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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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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